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我市一案例入选全省2025年 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5-09-04 15:38:46 张瑜 吴丽枝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 张瑜 通讯员 吴丽枝)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涉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我市寿宁县芹洋乡景山林场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案入选。

2025年3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寿宁生态环境局对芹洋乡景山林场固废倾倒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一处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坑塘内存在大量不明物质,伴有强烈刺激性气味。该坑塘上方用竹木支撑、彩条布及土层掩盖,极具隐蔽性。经鉴定,确认倾倒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腐蚀性,经挖掘称重,该倾倒点内共清理出涉案危废及受污染土壤39.1吨。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寿宁生态环境局立即展开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办。同时,寿宁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检察院、属地政府等对倾倒点进行危废查封、扣押,开展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和危废处置工作。目前,案件正处于侦办阶段。

寿宁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案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追究生态损害侵权责任,并在完成倾倒点危废和受污染土壤规范处置后,使用新土回填植绿,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备案号:闽公网安备35092502000047号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