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开展资金使用监管 护航乡村振兴
2025-08-05 16:29:00 陈容 缪科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刘志玮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组成调研小组赴屏南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调研指导服务,围绕农田工程质量、公开招标投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建后管护等方面抽查6个项目,围绕具体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性工程,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和农民切身利益。为此,今年,我市在2024年涉农资金骗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回应群众关切。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扛起政治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印发工作方案,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工作会商、线索移交、工作调度等工作机制,重点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和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开展整治,并细分部署推动、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整改提升四个阶段。同时,各县(市、区)出台县级工作方案,形成上下贯通、一体化推进的整治格局。

当前,农业农村部门正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五个方向为“小切口”,实施重点整治;财政部门牵头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乡镇财政预算收支、财务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内控机制等,重点整治2022年以来违法违规问题;发改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为“小切口”,结合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性资金项目问题开展整治;林业部门以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为“小切口”,从审核把关、补偿资金发放、项目管理3个方面深入整治;水利部门以农村供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资金为“小切口”,从项目管理、财务规范两个方面深入整治;海洋与渔业部门以2022年以来省级下达的设施渔业补助资金为“小切口”,结合2024年涉农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和专项联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建立“月会商”机制,以会商交流合力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移交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

紧盯问题整改,各地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推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弱项。其中,古田县进行全量资金自查,同步建立问题台账并启动闭环整改,以“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的举措,为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运行构筑起防护网;寿宁县在监督检查、自查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累计建章立制10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项目申报内部联审机制,避免重复补助等现象。

此外,为提高市级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监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农业农村系统资金项目“四项监管”机制,强化“双线监测”“窗口指导”“重点关注”“联动监督”,对未达序时进度的项目实行100%清单化管理,对重点资金和项目实行跟踪调度和单列管理,对重点地区点对点督促推进,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夯实资金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陈容通讯员缪科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备案号:闽公网安备35092502000047号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