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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的周宁县杉洋停车场项目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已委托宁德万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规定,对编制完成并经过省级专家库专家审查通过的《周宁县杉洋停车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开。报告详见附件,公众可查阅报告内容,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及时反映。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建设单位: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15306055640。 编制单位:宁德万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文洁,18959396917。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宁德万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