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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东日报讯(记者 黄楚妍 通讯员 郑欣)“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古田县公安局凤都派出所收到群众张女士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印有“人民好警察为民办实事”的锦旗,字里行间满载真挚谢意。这份警民情深的背后,是民警连续两日细致排查、耐心沟通的执着坚守。 10月4日,从南平娘家返回厦门的张女士,因不足周岁的孩子在车上哭闹,便将一只价值4万元的黄金手镯递给孩子玩耍。抵达位于古田县凤都镇的五华山高速服务区准备为孩子更换尿布时,她突然发现孩子手中的手镯不见了踪影。 “这手镯是孩子满月时长辈所赠,意义非凡。”张女士说。 接到报警后,古田县公安局凤都派出所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安抚张女士的情绪后,民警询问其关键细节:“您最后看到手镯是在什么位置?从停车场到母婴室,孩子有没有随手扔过东西?”结合张女士回忆的活动轨迹,民警初步将排查范围锁定在服务区停车场至母婴室区域。 国庆假期,该服务区人流日均超万人次,查找工作犹如大海捞针。“再难也要查。”民警与服务区负责人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组驻守监控室,结合关键时间点逐帧筛查视频录像;另一组穿梭于服务区各个角落,反复与工作人员沟通,核对手镯丢失时段途经该区域的人员信息。 经过连续8个小时的排查,当晚9时许,一段监控画面终于出现关键线索:一名保洁人员在当事人停车位置前方弯腰拾取物品,其动作与时间点高度吻合。 然而,找到拾取人后,沟通工作却遇到阻碍。起初,对方因担心被误解,对拾取手镯一事心存顾虑,不愿配合归还。民警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切入,讲述张女士丢失手镯的焦急心情及手镯蕴含的特殊意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失物返还的法律规定,阐明拒不返还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拾取人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同意归还手镯。 10月6日上午,民警将寻回的手镯交还到张女士手中。捧着这只承载着亲情和关爱的手镯,张女士激动不已,连连向民警道谢。 “群众的认可就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民警兰舒笛表示,古田县公安局凤都派出所将继续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平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