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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 周宁法院有新招
2025-08-28 15:17:57 吴枋宸 雷佳雪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家事审判,关乎万家灯火,连接社会和谐。面对纷繁复杂的家事纠纷,近年来,周宁法院创新融合法理、情理、事理,在离婚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维护老年人权益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度。2024年以来,家事案件调撤率达35.94%,结案率达91.76%,用“刚柔并济”守护家庭安宁。

织密离婚权益保障网

“法官,我真的很害怕!他打完我,还跟踪威胁我,就算我报警了他也不怕……”不堪丈夫张某持续的殴打和恐吓,王某向周宁法院求助。周宁法院迅速反应,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送达,要求张某停止其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县妇联、社区委员会、派出所等第一时间进行了回访,为家暴受害者筑起“安全墙”,让王某终于能喘口气。

同时,周宁法院还联合县妇联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成立周宁县妇儿法苑法官工作联络室,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并依托“法官e站”云平台提供专门通道,通过离婚矛盾登记、诉调对接及风险防控,将解纷关口前移,打造“网格排解、村居自解、部门联解、法院调解”四级联调模式。

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创新推行“要素式”智审。立案时即推送《庭审要素表》,当事人填写夫妻感情状况、生育子女情况、财产情况等核心要素后,庭审直击焦点,平均用时压缩至20分钟,实现“简案快审”。同时,自2023年4月起,在离婚案件中均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效防止财产转移隐匿,切实守护无过错方权益。

孩子心声法官听得见

离婚过程中的抚养权争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一场情感与责任的激烈博弈。在黄某诉张某离婚案的法庭上,气氛凝重。当法官询问12岁姐姐的意愿时,她紧紧拉着9岁弟弟的手,声音清晰而坚定:“我和弟弟都要跟着妈妈生活!”经法官调查发现,姐弟俩的生活学习长期依赖母亲黄某,父亲张某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孩子均强烈表达随母意愿。法院最终判决子女均由黄某抚养。“处理抚养权必须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要超越父母之争,要将孩子的身心健康、情感需求及教育发展置于核心。”承办法官解释道。

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周宁法院均随案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明确法定责任。对失职监护人,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必修课,并通过回访跟踪,确保履行到位。

为更精准把握家庭状况和子女需求,法院聘任10名家事调查员,深入家庭、社区,运用“听、劝、疏”模式,在法律框架下调和矛盾,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当事人心结。法院还特别关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帮扶,预防犯罪,用心守护祖国的“未来之花”。

法治护航最美夕阳红

李某某老两口曾将晚年保障寄托于一份与李某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期望以财产继承换取对方“生养死葬”的承诺。然而,协议履行仅一年多,李某甲便因琐事争吵,摔门而去,彻底停止了对老人的照料。“他拿了钱就不管我们了!”法庭上,老人满腹心酸地向法官控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甲停止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协议中关于赡养与继承的约定。“此类协议核心是‘以财产换取保障’,不尽义务却索要权利,背离公平诚信。”法官的判决掷地有声,坚决捍卫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便利银龄群体诉讼,周宁法院在立案窗口专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办理。同时,依托“诉讼服务e点通”平台,老年人或其家属只需简单扫码,即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立案,有效破解行动不便老人面临的诉讼“第一公里”难题。周宁法院还积极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防范养老诈骗等法律知识,提高其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处理涉老家事纠纷时,家事调查员也会深入走访,传递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价值导向,通过情感疏导,努力探寻矛盾化解与亲情弥合的可能,致力于为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家事如天,枝叶关情。周宁法院在家事审判领域的深耕细作,生动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以法律的刚性捍卫家庭秩序,以司法的柔情修复情感裂痕,守护着千家万户的安宁灯火。

□闽东日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雷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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