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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书背后的调解温度 ——周宁县礼门乡成功调解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2025-06-19 17:14:29 朱灵塬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历经十余小时的温情调解,6月13日晚,在周宁县礼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木材厂经营者李某与意外身亡工人黄某某的家属达成协议:李某向家属一次性支付10.8万元人道主义补偿。这场因意外死亡引发的纠纷终以理性协商化解。

深夜握手:

情理交融定格和谐图景

夜色渐深,礼门乡政府会议室的灯光依然明亮。当晚10时许,调解协议签署现场,黄某某妻子擦拭着红肿的双眼,颤抖着在协议上落笔。数小时前还僵持的双方,此刻在调解员的见证下郑重握手。协议明确,这场调解既基于法定责任划分,更体现了“事故无情、人间有义”的温度。

这一握手来之不易。13日上午,黄某某的20余名亲属情绪激动地涌入礼门派出所。“黄某某是家中顶梁柱,剩下无依无靠的妻子和儿子,赔偿金额不能少于35万!”家属代表紧握着调解员的手,愤愤不平。而另一侧,李某面对35万元的赔偿诉求,叹息不已:“我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赶到现场,并拨打120,还前往县医院办卡。对方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我难以承受。”

“人命关天的纠纷必须解法结更解心结。”面对复杂局面,礼门乡调委会与派出所快速组建联合调解组。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先以“乡情牌”安抚家属:“咱们都是乡里乡亲,先把茶水喝了慢慢说”;再用“经济账”疏导企业主:“人命无价,但赔偿要现实可行”。经过十轮协商,赔偿金额从最初的35万元和8万元逐渐收拢,终在深夜定格于10.8万元。

抽丝剥茧:

依法析责凝聚调解共识

矛盾化解的背后,是对事实的精准把控。调解员通过两次调查谈话还原真相:6月11日,为李某工作8年的黄某某经手木材运输时,私自装载废木料返程,在捆绑过程中跌落身亡。

关键的权责划分考验着调解智慧。调解员列出“四维责任图谱”——厂方未尽安全监督之责,工人存在私自操作之过,承运方有车辆停靠不当之失,而废木料的归属尚存疑问。这种“责任分解法”让双方逐步理性认知:李某需承担管理缺位的部分责任,但意外主因系黄某某自主行为。

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划清法理边界。经调查,确认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雇佣关系。这让李某从最初仅愿给予“慰问金”转变为认可应负部分责任。而家属也正视黄某某在事故中的过失,同意调降诉求。

对于黄某某家庭而言,调解协议的达成只是新生活的起点。在礼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礼门派出所温情调解下,黄某某的家属渐渐走出亲人离世的悲痛,对未来生活升起了希望。

当前,随着乡村发展日新月异,类似小微企业与个体务工者之间的劳资纠纷时有显现。礼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礼门派出所坚持“有情调解、无缝衔接”工作法:既有调解员充当“减压阀”,以乡音乡情安抚情绪;又有民警化身“分析师”,用证据链还原真相;更注重后续跟踪,防范矛盾反复。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折射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基层调解既要秉持法治原则,也需善用柔性智慧。当情理法交融成化解矛盾的“金钥匙”,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闽东日报记者朱灵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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