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瑜通讯员彭幼滨)日前,宁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首次以税务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福鼎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福鼎市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宣告该企业破产,终结破产程序。 据了解,多年前,该新材料公司被查,应补缴税款2.02亿元,税务机关先后采取多种措施,累计追缴税费合计2281.11万元。但因该公司实际已停止生产经营且缺乏清偿能力,无力补缴剩余税款,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无法提出破产申请,相关投资人因此苦恼不已。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宁德税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送各省(区、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分析报告的函》为契机,聚焦“僵尸企业”、失信企业执行难题,联合法院建立税法联动“共益执破”机制,妥善解决“僵尸企业”的债务清理、资产处置、税务处理等重难点问题,为“倒而不破”企业打通退出市场通道。 据统计,“共益执破”机制运行以来,由税务部门作为债权人发起破产申请的案件达38起。经法院审查,符合破产受理条件案件30起,有序清退“僵尸企业”24家,有力激发了企业主体活力,提升税务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