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五一”期间我市 有两次降水过程
2024-04-30 11:19:35 张瑜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张瑜)4月29日,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Ⅳ级”“强对流预警Ⅳ级”和“大雾预警Ⅳ级”。29日至30日,我市有暴雨和强对流天气,“五一”假期期间,我市有两次降水过程,其中后期多雷雨天气。

据预报,“五一”期间,全市有两次降水过程,分别在5月1日和4日至5日,其中,4日至5日,降水较强,雷雨时局地有短时强降水、7至9级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日至5日,气温总体无明显起伏,平均气温沿海及南部地区为18℃至20℃左右,其余地区为16℃至17℃,较常年同期略低。

气象员提醒,未来几日我市有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部分县市和沿海海区有大雾,请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和排险,关注强对流天气对农业生产和户外活动(工地施工、高空作业等)的不利影响。市民出行请及时关注最新天气,随身携带雨具,注意交通安全。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