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福建周宁县一起因工伤赔偿引发的纠纷在多方努力下成功被化解,伤者获赔18万余元,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来自安徽省的刘某是周宁县李墩工业园区某公司员工,2024年先后两次遭遇工伤,且均被宁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受伤后,刘某两次入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公司还曾预支医疗费10000元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5000元。然而,出院后,双方因工伤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刘某多次协商无果。 2025年4月初,双方自愿向周宁县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申请调解。中心迅速指派周宁县狮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小林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联合调解团队迅速行动,仔细梳理案件细节,认真核查证据材料,精准核算刘某各项损失。 考虑到刘某是外省务工人员且伤病未愈,为高效化解纠纷,调解团队积极作为,一方面,调解团队组织双方进行十余次现场调解,向双方普及法律知识,明确权利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缩小赔偿分歧;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公司配合刘某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引导企业主动履行赔付责任。经过半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除工伤保险赔偿归刘某所有外,涉事公司额外赔付6万多元。(文/图 郑立柏 彭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