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24年6月3日至7月5日,采取“提级+交叉”方式分别对9个县(市、区)下辖的1个乡镇(街道)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并向各县(市、区)党委通报了巡察乡镇(街道)的反馈意见和9个乡镇(街道)的巡察综合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市、区)党委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如,有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有的谋划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短板,有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有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偏差,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有的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有力,等等。 反馈强调,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增“巡察工作”专章,对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凸显巡察工作在巡视巡察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市委坚持推动监督下沉基层一线,对乡镇(街道)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就是要传导严抓基层监督和深化基层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做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反馈要求,各相关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县(市、区)党委相关领导责任人责任、被巡察乡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构建“乡镇直接抓整改、县级推动促整改、市级跟踪督整改”工作格局。要强化成果运用和跟踪问效,督促县乡两级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抓手,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以巡察整改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