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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方案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24-08-19 09:42:27 张颖珍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 张颖珍)记者从宁德市卫健委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了《宁德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千人均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5张左右,其中市级公立医院1.9张左右;市、县(区)级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提高到85%、70%左右,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到30%以上;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达到20%以上;县域“四大中心”覆盖率100%,有效提升县域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七个工程”,具体22项任务。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完善本土医学人才培育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加快补齐基层人才短板,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实施“优质医疗”工程。优化城乡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全力打造区域医疗高地。推进各类医联体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完善市县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快实现主要病种专业全覆盖,构建安全高效的院前急救网络。实施“公卫保障”工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医防协同新机制,优化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老年健康”工程。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施“数字健康”工程。加快构建“三医一张网”,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实施“三医协同”工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用好用活用足医保结余基金,最大限度发挥结余基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待遇的作用,防止医保基金不合理滞留。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全行业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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