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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24-06-27 15:50:08 施木兰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刘志玮  

本报讯(见习记者施木兰)6月26日,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委托,副主任刘水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梅、张雄、钟乃安、徐光忠、刘正宇,以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政府副市长包江苏、刘笃凡,市法院院长陈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及市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阮炜炜作关于《宁德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刘笃凡作关于《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2023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柳承忠作关于《宁德市公筷公勺使用规定(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梅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钟乃安作关于检查《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陈霖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雄作关于提请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名称和相关人员职务名称变更决定(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下转第5版)    (上接第1版)市政府副市长刘笃凡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祖峰作关于提请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议案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作关于提请批准检察人员免职报告和提请检察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法规、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宁德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名称和相关人员职务名称变更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表决前,拟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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