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如何进行医保参保登记? 市医保局答复:上年已参加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参保。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关注“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医保”-“居民参保”模块,根据提示办理参保登记。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的医保经办窗口,也可直接在“闽政通”上办理参保登记。公民只能选择参加一地的一种基本医保(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 □闽东日报记者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