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如何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市医保局答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其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25年(含)以上,且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按规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以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相应的医保费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闽东日报记者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