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灵塬通讯员刘梦婷)“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你们的帮助。”9月12日,接过司法救助金的陈女士热泪盈眶地对检察官说道。 据悉,陈女士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郑某对其妻子陈女士实施家暴,将陈女士殴打至重伤二级。得知这一线索后,检察官立即进行走访。经了解,陈女士被其丈夫家暴至重伤后,仅手术费就花费3万余元,且其今后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陈女士一家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导致家庭困难。 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告知陈女士可以向周宁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这一消息让她重燃希望,陈女士当即向周宁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尽快帮助陈女士一家渡过难关,周宁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进一步调查核实陈女士的家庭情况。经审核,陈女士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同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条件,最终依法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下一步,周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