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
2020-02-21 10:55:57 来源:生态周宁 责任编辑:汤文娟
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我县除李墩镇外8个乡镇属于低风险区域,李墩镇自2月6日起已连续14天无确诊病例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即日起除密闭空间场所(如KTV、酒楼、电影院、网吧、健身房、足浴、棋牌室、图书馆等)继续暂停营业外,其他所有的企业、项目和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主、经营主体要毫不放松落实防控措施,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的追究相关责任。三、广大市民在疫情解除之前,坚持“红白事”简办新办,要坚持少出行、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四、鼓励本地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宁德四大主导产业,为家乡建设多做贡献;需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早计划、早安排,争取尽快出行返岗返工。五、居家健康观察和外地返工人员必需积极配合村(社区)和企业、项目业主落实居家或监督性医学观察措施,注意自我防护,对自己、对社会负责。六、春季易发流感,发热病人应立即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同时向所在的村(社区)、企业、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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