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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八条措施的通知
2020-02-13 09:36:58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詹佳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解决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员工紧缺问题,鼓励引导外地劳动力到宁德就业、本地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留乡就业,促成企业用工“腾笼换鸟”,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实现精准对接。各地组建企业用工服务队,人社部门设立服务专员,精准推送企业用工信息;各乡镇、社区、村建立用工服务小分队,结合上门走访疫情宣传,摸清辖区劳动力求职需求,将企业用工信息送上门;依托“互联网+就业”线上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招聘求职对接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设立返乡就业补贴,充分挖掘本地劳动力资源。鼓励企业设立适合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将本地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留在当地就业。对2020年2月1日起新增返乡人员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6个月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年,补贴金额每人1200元。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阶段性提高企业用工服务奖补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在我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确认),按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1500元,普通工10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单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资金30万元以内由企业所在地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受疫情影响期间,通过自主开发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的,给予一次性平台建设补助经费20万元。所需经费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延期办理。本地企业招聘已在省外(及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分别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和医保“E点通”服务平台办理新增参保手续,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招聘已在省内(不含厦门)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企业可先用工,不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变更登记手续。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并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

  六、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凡新进入宁德市四大主导产业企业务工的外省外县籍员工,其子女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入(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居民居住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审核后,负责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改善住房条件。凡在宁德市无住房的企业员工,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刚需家庭标准参与在宁德市区购买商品住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快落户办理。企业员工可以通过微信,派出所窗口等多种方式即申即办居住凭证,居住凭证可以享有《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中由我市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放宽就业人员落户限制。在各类企业用工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非户籍人口均可办理落户。单位有集体户的落集体户,没有集体户的落公共地址。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随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施行,有效期六个月,与市里其他同类政策不叠加,不重复享受;本通知由人社、教育、住建、公安、医保等部门负责解释。

  本通知仅限于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青拓集团享受政策由福安市政府参照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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