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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新规出台
2019-12-26 09:27:45 吴宁宁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本报讯(记者 吴宁宁) 如“共享单车”一般,“共享汽车”成为越来越受市民青睐的出行方式。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的管理,推动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这意味着,我市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发展有了具体的政策指导。

  推进营业网点和停车站点建设


  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俗称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


  “分时租赁,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实施方案,明确将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为我市租赁车辆市场营造良好的环境。比如,在完善基础设施方面,将把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纳入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统筹安排租赁网点和停车场地;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推进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站、港口、旅游景区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商场、广场、住宅小区停车站点建设。


  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是其中一大特色亮点。方案提出,将推动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我市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须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所列新能源车辆车型。各地要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规模,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根据方案,我市将健全分时租赁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在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分时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分时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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