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到2020年全面完成9个畜牧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 ●鼓励和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构建育、繁、养、宰、销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立种养结合,提升液体粪肥利用率,2019年全市液体粪肥还田(林)利用比例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 本报讯(记者 陈薇) 为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市政府办近日印发《宁德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统筹推进9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方案》明确,在2018年已组织古田县实施省级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9年组织蕉城区和福安市实施2个省级畜牧重点县和6个非重点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到2020年全面完成9个畜牧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 我市将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全市每年建设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家以上。鼓励和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构建育、繁、养、宰、销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工程,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水表安装,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方案》提出建立种养结合,提升液体粪肥利用率,2019年全市液体粪肥还田(林)利用比例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要畅通还田渠道,支持畜禽粪便肥料化利用。扩大有机肥推广与使用,每年全市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肥水等有机肥200万亩以上。要落实畜禽养殖主体责任,完善执法监管。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2019年底前依法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鼓励在不超过土地承载力和农作物养分需求的情况下,将沼液、肥水作为肥料还田(林)利用,防止错把施肥当排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