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国内国际
北京试点“节令食品日报制度”防“问题月饼”
2017-09-19 16:18:23 毛伟豪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志捷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毛伟豪)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防止过期月饼、回收月饼回流市场,北京试点实施“节令食品日报制度”,要求生产企业每日须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月饼等节令食品产量、销量、销售去向、退货量、销毁量等信息。

19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召开2017年月饼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会,通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情况,督促月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发布了“节令食品日报制度”试点要求。

据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龚庆华介绍,自月饼生产之日起,生产企业每日须向当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月饼产量、销量、销售去向、退货量、销毁量等信息,掌握月饼生产、销售、退货及回收处置情况。“针对月饼生产企业报送的销售信息,在对相关经营企业检查中,食药监管部门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产品或者回收产品的行为。”

目前,北京市共有102家获批符合月饼生产条件的企业,其中53家在产。此前,北京食药监局对53家在产企业和17家经营企业共抽检月饼209个批次,涵盖稻香村、好利来、宫颐府、味多美等知名大型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甜蜜素、铅、沙门氏菌等指标。待样品全部检验完毕后,该局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信息。

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纪晔表示,今年将继续开展节后月饼处置情况检查,通过核实记录、追踪流向、抽查销毁等对节后过期月饼馅料处置情况开展检查。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