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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
2017-02-13 09:49:44 陈薇 来源:宁德网  责任编辑:陈志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提出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新规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记者2月12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宁德市已开始执行新规。

按照《办法》,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依景区属性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主确定,各级价格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加强价格自律。

各级价格部门制定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均为最高限标准,景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但不得上浮。同一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门票价格一次提价幅度为:50元以下的不超过原票价的35%;50至100元的(含5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30%;100至200元的(含10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15%。有淡旺季票价的,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内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等重要服务价格。

《办法》指出,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景区内确有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景点,需要单独设置门票的,需报有管理权限的价格部门制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明文规定外,景区在出售门票时不得强制代收旅游者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为方便旅游者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成联票出售的,联票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门票。

此外,景区对残疾人、现役军人、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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