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日报讯(记者龚键荣)“校园餐”事关学生健康成长,是教育领域的民生大事。7月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办好“校园餐”,我市强化资金保障,今年上半年共拨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1923万元,惠及学生12147人。 确保“校园餐”办得好,学生吃得好,离不开资金保障。我市在省定农村营养餐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地方财政配套补助金额。例如,福鼎市和蕉城区农村营养餐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补助标准位居全省首列。 在加大食堂人员工资补助力度方面,我市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50的比例配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在供餐中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由财政统筹安排。据统计,今年全市共安排食堂工作经费1010万元。 加强“校园餐”经费管理是社会关注焦点之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市财政局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强化经费专项检查,及时下发整改清单,并开展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