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日报讯(记者 郑霄 通讯员 杨慈监)“您好,请问家庭农场可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吗?”近日,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接到李女士的咨询电话,询问5个家庭农场能否联合申请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 作为全市首次办理多个家庭农场作为直接出资人联合组建的合作社,蕉城区行管委、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派驻部门高度重视,为协助合作社成员顺利办证,第一时间安排帮代办专员对接经办人,逐项指导家庭农场信息填报及特色章程条款制定,待材料完备后,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当场予以核准,并核发营业执照。这标志着全市首家由家庭农场作为出资人联合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 “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合作社,能够有效整合分散的农业生产资源,提升农业经营效益。通过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并根据发展需要创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实现共同增收。这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还能促进小农户合作经营,确保共同增收,为蕉城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开辟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渠道。”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