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键荣)近日,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2.8万元,我市共获得补助资金819.72万元。 据了解,省级财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我市此次获得补助资金的9县(市、区),将实施“雨露计划”,对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进行补助;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对农村固定观察点所在村按月进行脱贫户家庭收入监测调查,定期汇总上报,防止返贫。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将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