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日报讯(记者陈薇)记者7月30日获悉,市国资委目前已建立五项机制,督促集团企业常态化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推进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市国资委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健全企业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对出现拖欠苗头问题的企业要成立专门工作班组,积极调度资金清偿,确保不新增拖欠。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强化项目开工前置条件约束,对没有制定资金平衡方案、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或承接项目,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等行为,严禁让施工方带资建设。 对在建项目工程款项和企业物资(服务)采购款项等重点领域做再部署、再排查,进一步排查摸清企业在建项目和采购项目底数。 市国资委、集团企业在官网、公众号公布清欠工作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属实的投诉举报事件,落实约谈通报制度。 集团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清欠工作指导,对拖欠账款实行清单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将企业清欠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对没有履行清理拖欠账款职责,清欠工作不落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照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据悉,市国资委自2018年末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共排查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134家,其中,有3家国企分别拖欠12家民营企业账款计683.6674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7日已全部清偿,提前1个月完成省、市下达的2019年底全部清零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未发生新增拖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