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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2026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周宁全县范围内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 禁火令 根据《宁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宁森防指〔2026〕5号)要求,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县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无有效降水,天气异常干燥,经综合研判,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决定:自2026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违者依法严肃处理。在禁火令期间,各乡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检查,强化防范措施,杜绝火源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全县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593-5630119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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