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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周宁十中校园周边 放学期间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决定于2026年10月12日起 对环城路、半林路相应路段 实施放学高峰时段交通管制 具体通知如下 ↓↓↓
关于对周宁十中校园周边路段 放学高峰时段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周宁县周宁十中校园周边放学期间道路交通通行条件,确保学生放学期间师生和附近居民出行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周宁十中周边交通实际情况,决定对环城路(浩创•壹号院至水务公司)、半林路(周宁十中至兴业街北段)实施放学高峰时段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起 二、管制时段 11:50—12:15、17:30—18:00。如遇降雨等恶劣天气,交通管制时间相应顺延。 三、管制路段及措施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载货三轮车及汽车类机动车驶入环城路(浩创•壹号院至水务公司)及半林路(周宁十中至兴业街北段)。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按规定驶入禁止路段车辆,将通过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抓拍或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罚。 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为师生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周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六年十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