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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单位于2026年4月完成了《观音阁至双桃洋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双桃洋至正禄林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周宁县狮城镇大横下道路工程(冷链仓储设施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通过省级水土保持专业专家库专家评审。现对《观音阁至双桃洋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双桃洋至正禄林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周宁县狮城镇大横下道路工程(冷链仓储设施道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段: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方式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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