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为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入夏以来,宁德市司法局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多维度多举措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在闽东大地掀起一波波学习宣传热潮,为这片沃土注入平安力量。 盛夏傍晚,寿宁县鳌阳司法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携手社区网格员在寿宁县体育场摆起“法治小摊”,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矫正刑罚,通过对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我国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活动现场,网格员及志愿者积极向居民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消除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误解和疑虑。 让社矫对象“化身”普法宣传员,是我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的又一“法”宝。8月6日,霞浦县司法局水门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担当普法宣传员,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和融入社会。 据悉,本次活动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从“违法者”过渡到“尊法者”,再化身为“普法者”,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三观,也帮助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为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送法进乡村,普法到机关。近日,周宁县七步司法所为七步镇机关干部送来一份别开生面的法治“大礼包”。活动中,该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机关干部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七步司法所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法治大餐”送到百姓“家门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 闽东日报记者 朱灵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