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然资告字〔2024〕11号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狮城镇洋庄村的洋庄住宅用地A16—A26号共1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用途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码 面积 (平方米)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高 控制 建筑 限高 悬挑 控制 2024拍(洋庄)A16号884.89151004.5430.45底层3.6米,二层以上3.0米檐口控高15.60米二层以上东面、南面挑出0.6米2024拍(洋庄)A17号724.775343.8二层以上南面挑出0.6米2024拍(洋庄)A18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19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0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1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2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3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4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5号724.775343.82024拍(洋庄)A26号83.875.1259429.91二层以上西面、南面挑出0.6米 三、竞买规则 1.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A16号地块起拍价为85万元,A17—A25号地块起拍价为70万元,A26号地块起拍价为82万元,A16—A2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18万元,增价幅度均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直至申请人数量满足拍卖地块人数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18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18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6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洋庄住宅用地1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0593—5982999,18959357217),肖先生(0593—5665180),张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353)。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407003029900062792(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 遗失声明 段婷、吴德金夫妇遗失儿子吴晧轩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M350089519。声明作废。 挂失人:段婷吴德金 2024年5月31日 本人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闽)2018蕉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3172。声明作废。 挂失人:黄浩源 2024年5月31日 本公司遗失闽福鼎渔07859船国内海洋渔业安全证书,证书编号:3509000220510。声明作废。 福鼎市富洋渔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本人遗失残疾人证,证号:35222919670702453662。声明作废。 挂失人:吴观金 2024年5月31日 包文昌、汪晓婷夫妇遗失儿子包科鸿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P350228345。声明作废。 挂失人:包文昌汪晓婷 2024年5月31日 本人遗失在福安市陵苑殡仪有限公司华苑塔的郑锦昌骨灰寄存证,证号:0068579。声明作废。 挂失人:郑锦凤 2024年5月31日 李祖安、付巧娟夫妇遗失儿子李亦航的出生医学证明,证号:R350346256。声明作废。 挂失人:李祖安付巧娟 2024年5月31日 本人邹爱新遗失闽福鼎渔07022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证书编号:(闽福鼎)船登(籍)(2023)HY—200384号;渔业捕捞许可证,证书编号:(闽)船捕(2023)HY—200769号;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证书编号:(闽福鼎)船登(权)(2021)HY—200042号;国内海洋渔业安全证书,证书编号:3310220230724。声明作废。 挂失人:邹爱新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