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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一海鲜摊位缺斤短两被责令改正并处9万元罚款
2023-12-05 10:08:11 余汕康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余汕康)近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存在缺斤短两案件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

今年8月,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东湖市场某海鲜摊位购买波龙、面包蟹等海鲜时遭遇缺斤短两情况,并拍录视频。经调查核实,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波龙售价为12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6.24斤,执法人员复称重量为5.7斤;面包蟹售价为75元/斤,称重计价重量为7.2斤,复称重量为6.37斤。该海鲜摊位在销售上述两种海鲜时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重量,从而获取超额违法利益,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商品的重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集中打击“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保障市场计量秩序稳定,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主体800余家,检查计量器具1300余台件,查处计量违法行为3起,调解计量消费投诉举报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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