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可研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
2019-04-08 10:24:49 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本报讯(记者 张文奎) 4月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发改委批复。据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可解决福安湾坞东片区和溪尾镇的工业、农业以及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还可与茜洋溪湾坞供水工程互为备用,实现双水源供水,提高区域供水保障能力,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

  水库建设地点位于福安市溪尾镇坂中村溪里自然村上游约580米处。“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等组成。水库总库容1515万立方米,最大坝高6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5236万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溪尾镇镇长林霁说道。

  下一步,业主单位将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按照今年工作安排,二季度完成初设方案批复;开展环评、水保的编制,开展用地报批工作;三季度开展施工图设计;开展安征迁工作;第四季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12月开工建设。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