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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赖清炳) 4月22日,学习宣传贯彻《宁德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水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实施,这是我市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性成果,标志着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抓源头预防、促前端治理,着力完善风险评估、排查预警、心理服务、法治宣教机制,把矛盾纠纷预防贯穿重大决策、行政管理、执法司法活动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增量、压降纠纷存量。要抓平台建设、促实质化解,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为牵引,建强解纷平台、拓宽解纷渠道、提升解纷能力,构建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格局。要抓保障支撑、促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刚性约束,为《条例》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市人大法工委介绍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住建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就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作了交流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