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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3月份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
2026-03-17 16:01:45 陈容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 陈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市商务局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宁德市2026年3月份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

个人消费者于3月期间,在宁德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40万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5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4000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当补贴资金池的剩余资金少于按照本次活动补贴标准测算得出的补贴金额时,则视为活动截止。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注册“云闪付”App并实名认证,选择“政府消费券”应用,进入“宁德市2026年3月份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填写信息、上传材料。3月20日上午10时起接受申报。申报截止至4月12日24时,逾期未申报成功视为放弃补贴。若活动期间内资金用完,活动提前结束,截止申报。

据悉,本次补贴不与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叠加。同一部新车如已申请或领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的,将取消本补贴资格并收回本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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