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市医保局提醒:收到“医保异常”通知别轻信 诈骗套路要认清
2026-01-26 13:44:26 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 陈薇)“这里是医保局,系统监测到你的医保卡在某地医院违规报销了一笔费用……”近日,李大爷接到自称“医保局”的虚拟来电,称其医保卡涉嫌在外地违规报销医疗费用,账户已被冻结,需立即处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情急之下,李大爷点击了对方发送的“官方”链接,并在页面输入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几分钟后,他接连收到银行转账通知,账户内的金额已被转走。虽立即挂失报警,但资金难以追回。

医保部门提醒,近期“医保”诈骗事件多发,参保人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不要点击陌生短信链接。医保、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不会在电话中对被访者的金融资产进行“核查”“冻结”等操作,更不会要求被访者提供银行账户和密码进行转账。切记不能透露自己的个人账户信息和身份信息,更不能按其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官方公布的咨询电话。一旦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医保工作人员介绍,短信诈骗是常见的诈骗手法之一,如“关于提醒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或“您的医保卡因未同步医保电子凭证将无法使用”等类似短信。这些短信通常含有钓鱼链接,一旦点击,可能导致手机中毒、个人信息泄露,进而引发医保卡被盗刷、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电话诈骗则是骗子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声称参保人存在“医保账户被盗用”“医保卡异常”或“医保违规报销”等情况,要求提供真实信息并按提示操作。有的甚至要求群众到医保中心现场核实,获取群众信任,趁群众还未到达现场向工作人员核对时,又冒充警方制造恐慌心理,要求转出资金,话术逼真,令人防不胜防。此外,还有“礼品”诈骗,一些违规药店以“免费体检”“送礼品”等为诱饵,诱骗参保人提供医保卡信息或复制医保卡。

“查询医保信息或办理医保业务,一定要认准官方渠道。”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局官方网站/公众号相关模块查询办理,还可到医保服务站、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或拨打当地医保局官方热线。如遇医保个人账户信息异常,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咨询办理。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备案号:闽公网安备35092502000047号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