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日报讯(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谢慧敏)“你当初收了钱,现在凭什么不让我拓宽采光地?”“那是你自己没说清,转让太多我自己都不够用了。”……近日,在周宁县浦源镇人民调解室里,村民肖某和郑某因房屋采光用地面积不清引发争执,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 这场纠纷还得从7年前说起。2018年12月,肖某为解决住房难题,在浦源镇大桥头公路边筹划新建房屋。奈何自家宅基地仅有30多平方米,难以满足建房需求,他便向同村村民郑某购置了44.6平方米土地,以每平方米380元的价格,支付了16900元地价款。 2019年初,新房破土动工,落成后占地面积达58.71平方米。房屋西面墙体外,虽预留约8.925平方米土地作为采光用地,可肖某仍觉采光不足。同年8月18日,他又支付3000元给郑某,试图再购地扩充采光区域。然而,郑某担心过度转让土地会影响自家农业生产,坚决不同意,双方各执己见,矛盾就此埋下,一僵持便是近六个春秋。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这方寸土地之争,却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陷入僵局。土地纠纷看似是“针尖对麦芒”的小事,实则紧密关联着百姓的日常生活与邻里和谐。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让矛盾不断升级,甚至演变成难以收场的冲突。关键时刻,浦源司法所迅速介入,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为化解纠纷,调解员多次深入现场,实地丈量土地,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同时,与肖某、郑某分别谈心,耐心倾听二人的诉求与隐忧,逐步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引导他们放下成见,从邻里和睦、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理性看待问题。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始终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为准则,循循善诱,反复沟通。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书面协议:明确肖某房屋西面墙体外1.5米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对土地用途变更、界线划分等作出细致规定,还要求肖某及时清理堆放杂物,保障郑某土地的正常耕作。协议签署后,肖某感慨:“这下采光宽了,心也亮了。” 这场跨越六载春秋的调解实践,生动演绎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浦源解法。浦源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以柔性的方式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让邻里情谊重焕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