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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法治护航生态 筑牢绿色屏障
2025-05-19 15:10:33 张瑜 李何颖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初夏的周宁县,满目翠绿。走进七步镇后洋村,新植的苗木错落有致,枝叶随风轻摆,盎然绿意扑面而来。这片占地3.8亩的生态修复示范地,既是周宁践行生态保护的生动缩影,更是法治护航绿色发展的鲜活实践。

“这里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周宁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在处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原地修复是主要方式。然而,由于部分区域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生态特性,原地复绿往往难以实现。

为破解这一难题,周宁县检察院以“三库+碳库”重要理念为指引,立足实际大胆创新,联合周宁县法院、公安、林业等部门协同发力,探索生态保护“新解法”,以法治之力为绿水青山撑起“保护伞”。

法治保障,制度先行。周宁县相关部门立足生态保护需求,先后制定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实施生态环境异地修复的工作机制(试行)》《周宁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保证金提存办法(试行)》,通过推行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方式,补齐原地修复“不能”时的生态修复“短板”,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更加完善,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在创新制度的同时,周宁县积极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地,将泗桥乡周墩村、周宁国有林场坪坑工区、七步镇后洋村等地建成集教育、示范、宣传于一体的重要载体,将“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传递给社会各界,引导群众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让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凝聚起全社会共建绿色家园的强大合力。

数据见证成效。2021年以来,周宁县分别在泗桥乡周墩村、周宁国有林场坪坑工区、七步镇后洋村“三库”生态文明实践基地周边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地,通过“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方式,补植复绿近12万株,督促修复被毁坏环境1090余亩。一棵棵新苗茁壮成长,不仅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更成为周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注脚。

在周宁县,守护绿水青山的“解法”不止一种,周宁县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联动,共绘生态法治蓝图。

周宁县法院以共建“刑罚+修复”生态主线、“司法+行政”联动副线、“服务+教育”宣传支线,坚持保护发展和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实现“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让法律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固屏障。

周宁县司法局创新打造“三库+碳库”绿色生态矫治模式,组织破坏生态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生态保护行动、学习绿色职业技能、践行低碳生活,推动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山林修复到司法护航,从制度创新到群众参与,法治与生态的深度融合正为周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如今的周宁,正以法治为笔、以生态为墨,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篇章,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闽东日报记者 张瑜 通讯员 李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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