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党纪学习教育 >
市委宣传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会暨“向基层学习”大讲堂
2024-05-06 17:00:51 陈祎凝 杨锋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陈祎凝通讯员杨锋)4月30日,市委宣传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会暨“向基层学习”大讲堂,通过“五个一”活动(即一次集中学习、一次警示教育、一次艺术党课、一次交流研讨、一次线上学习),把宣传思想文化资源转化为学习教育的优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自行观看由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教研部主任秦强主讲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解读》视频,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掌握;集中观看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北路戏《冯梦龙打虎》;驻部纪检监察组结合“五一”“端午”节前廉政警示教育,通报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时刻保持警醒。

会议强调,我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扎扎实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规定动作,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反映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展和良好成效,营造吖良好舆论氛围。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备案号:闽公网安备35092502000047号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