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平安周宁 >
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司法保护举措,为妇女群体纾困解难,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撑起“保护伞” 关怀“她”权益
2024-04-25 11:14:59 朱灵塬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刘涓  

4月22日,周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前往周宁县浦源镇开展“法治守护‘她’权益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通讯员 许文昌 摄  

妇女群众的平安福祉,离不开司法守护。

为营造尊重和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22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宁德市妇联、福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会有关人员和特邀检察员等受邀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受邀人员来到福安市溪柄镇斗面村,先后参观了全国妇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闽东苏区纪念馆、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乡村振兴宣教基地鼓润园,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了解检察机关携手社会各界依法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情况。活动中,检察干警还以女性在人生不同阶段可能受到的权益侵害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就女性婚姻、生育、就业、人身权利等内容,向妇女群众详细讲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活动还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分发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完成问卷调查80余次,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保护妇女权益是一项重大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山城周宁,该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组织志愿者前往浦源镇开展“法治守护‘她’权益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官刘梦婷以《法治守护“她”权益》为题开展法治宣讲,她结合生动案例及乡村实际着重讲解农村女性的相关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引导大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在桐江溪畔,福鼎市检察院邀请福鼎市妇联、市总工会、天湖社区代表及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从“干货”满满的专题讲座到畅所欲言的座谈交流,在这场沉浸式普法中,妇女维权意识得到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在东湖之滨,一场以真实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为背景的“模拟法庭”在蕉城区检察院开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向妇女群众讲解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当如何自我保护,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

司法救助是保护妇女权益的有效途径,展现出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感谢检察官们长期以来对我们母女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好好照顾我的3个孩子,有朝一日也能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看到张某某及其孩子脸上展现的笑容,寿宁县检察院“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的成员倍感欣慰。

这感人一幕发生在案件回访中。据寿宁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忆,张某某育有3女,家庭生活困难,2022年其丈夫外出务工后与家里断绝往来,张某某独自照顾3个女儿。其中,二女儿患有多种疾病,先后多次入院治疗,家庭经济困难。后来,张某某找丈夫讨要3个女儿的抚养费和手术费被拒,双方发生争吵,张某某被殴打。寿宁县妇女联合会在家庭纠纷排查中发现该线索,及时移送寿宁县检察院。

案件受理后,“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立即开通困难妇女群体救助权益“绿色通道”,经调查及走访,该院“应急救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支持其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索要抚养费,同时联系县教育局、关工委为其女儿就学提供帮助。

过去一年,“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与县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和组织构建多元化、立体式救助体系,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此外,通过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确保救助对象合理使用司法救助金,同时深入了解其他救助手段的运用情况,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共画司法“同心圆”,合力守护“半边天”。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加大对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携手相关职能部门为广大妇女纾解急难愁盼,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风尚,以检察蓝守护“半边天”。

□ 本报记者 朱灵塬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