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教育之窗 >
宁德师院与周宁建立校地合作关系
2024-03-20 16:24:41 郭晓红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叶建超  

闽东日报讯(记者郭晓红)3月15日,宁德师范学院与周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校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在学术、技术(科技)、信息、人才、文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校地(企)深度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校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宁德师范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可喜成绩,与周宁县在科技服务、人才交流、教育合作、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该校的学科专业、人才技术与周宁的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具有很高的关联性和契合度,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前景。本次协议的签署,既是地方和高校优势互补、产业和人才共融发展的一次有力实践,也标志着双方产教融合、校地合作步入新阶段、开启新篇章。

双方表示,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校地双方在人才、技术、资本、创新主体、实践平台等方面独特优势,在决策咨询、科技攻关、人才培养、产业发展、文化挖掘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更加高效的合作,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加速构建学科建设与产业创新良性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养创新人才、培育新动能,为双方高质量发展创造新机遇、增添新动力。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