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宁县司法局玛坑司法所调处了一起在抖音发布不当言论引发的纠纷。 玛坑乡杉洋村群众詹某琴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称,同村张某秀因土地权属问题,在“抖音”APP上发布视频,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人身攻击性辱骂,引发了不良影响,申请司法所介入调解。 经了解,双方亲属已多次聚集村内争吵。为防范事态扩大,引发“民转刑”案件,司法所立即组织调解员赶到纠纷现场进行调解。 通过比对双方权属证明,核实土地位置,在“抖音”发布视频的张某秀承认了争议地块非自己所有,并愿意清除地面作物,土地权属争议成功化解。但詹某琴随后提出张某秀在“抖音”上发布的辱骂视频侵犯了自己及家人的名誉权,村里群众议论纷纷,连自己在外地读书的孩子都刷到了视频,对她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伤害,要求张某秀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听到赔偿金额后,张某秀情绪激动的辩解,双方再起争执。 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员立即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对詹某琴一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结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对其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进行普法解读,詹某琴不再提出五万元赔偿,但要求张某秀删除辱骂视频、发布道歉视频,并按照村内风俗在村内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调解员对张某秀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发布言论、视频,应当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实事求是、符合公序良俗,若因一时泄愤或其他目的随意发布不当言论,并对公民名誉权造成侵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张某秀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承认了错误,当场发布了道歉视频,并在村干部等多方劝说下卸下了心理包袱,同意按照风俗在村中公开道歉。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调解下成功化解。 □闽东日报记者张颖珍通讯员张李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