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人文周宁 >
周宁县卫健局:加强行风建设 弘扬清风正气
2023-01-13 15:33:01 叶陈芬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阮飞龙  

本报讯(记者 叶陈芬)只要有网络,患者不用排队就能与医生“面对面”沟通病情,这是在周宁县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经常上演的一幕。每周医院都会根据各乡镇卫生院提前上交的远程医疗需求,组织县市两级专家进行视频会诊,为患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精准治疗方案。

病有所医,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2022年,周宁县制定印发《关于“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通过加强二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卫生院,重点推动百千医师下基层、推广远程医疗服务和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服务,让乡镇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县级医疗服务,完成远程会(门)诊70例,医师下基层40人次,受益群众187人次,开展病例讨论、教学、培训93次。

行风建设好坏不仅事关医院兴盛衰亡,更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22年3月以来,周宁县卫健局认真谋划,迅速行动,聚焦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行风整顿活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公布行风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开展现场督导等,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风。

——推进“无红包”“无陪护”医院建设。各医疗机构持续做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签署工作,对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签署情况开展自查,共查架上病历205份,均能较好执行,针对部分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整改。周宁县总医院每季度护理安全小组成员进行自查并召开护理安全会议,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制定措施,确保护理安全。2022年主动退还“红包”0.88万元,未收到病患反映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现象。

——遏制不合理重复检查行为。将不合理重复检查纳入随访内容,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查等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依托县域“三大平台 五大中心”建设,完成对县医院、中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接口改造,有利于减轻就医群众负担。

——严防各类及变相形式回扣、严守各项招采规定。紧盯购销环节,持续开展与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工作,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器械、药品、社会化服务等均严格遵守采购政策要求,目前,所有药品采购均通过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加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每月对药品使用排名前四十名药品进行审批、监测和干预。每季度对“双十”药品进行点评、通报、约谈。每月按规定对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反馈、通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此外,周宁县还进一步改进监督执法队伍作风,确保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覆盖率达到100%。积极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2020年到2022年11月,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9起,并对违法分子施以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周宁县积极落实国家“互联网+监管”有关要求,从2020年至今,先后投入80多万元进行周宁县“智慧卫监”信息化建设,其间陆续将狮城镇、浦源镇、七步镇等将近60个医疗机构及诊所纳入医疗机构在线监管系统,极大提升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效率。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