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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关:顺畅绿色通道 确保应通尽通
2020-02-20 10:04:52  郑凯 通讯员 滕忠丹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在通关现场开设全时守候的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

  本报讯(记者 郑凯 通讯员 滕忠丹) 受疫情影响,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推迟至2月10日复工复产,面临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汇总征税税款的窘境。

  宁德海关第一时间主动告知企业,其1月份以汇总征税形式进口的18票货物近300万元税款可延期至2月24日缴纳,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避免了超期缴税和违规滞纳风险。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市外贸经济稳定发展,2月14日,宁德海关出台了‘保障快速通关 实施税收优惠 支持复工复产’3个方面21条措施,全力支持关区内四大主导产业和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宁德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庄海林说。

  在保障货物快速通关“零延时”方面,宁德海关在通关现场开设全时守候的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第一时间为相关物资办理通关手续;将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及相应的生产原材料、设备纳入绿色通道,对确需查验的优先安排查验,确保随到随验,即到即提;开通境外捐赠物资进口“直通车”,在紧急情况下,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先予以登记放行;对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许可证的医用物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全面推行“提前申报”,进一步降低宁德口岸通关时间;加快进境检疫,全力保障肉类、水产品、水果等关系民生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快速通关,简化实验室检测项目。

  在实施税收优惠措施“降成本”方面,第一时间指导企业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快速办理减免税手续;对于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对有关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推行担保核批作业无纸化,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汇总征税、新一代电子支付、关税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速度”方面,落实《宁德海关关企月联制度》,将高级认证企业协调员制度推广到一般信用企业,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主动了解辖区四大主导产业、进出口重点企业、临时转型生产防疫物资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好海关环节服务;大力推进线上办理企业临时注册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等工作;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因疫情影响造成手(账)册超过有效期的,根据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需要办理延期手续;全面推行手(账)册“一次申请,一次审核”作业模式,优化不作价设备监管;企业可以通过邮递渠道申领原产地签证证书,无需再前往签证地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服务;发挥AEO国际互认优势,加快开展AEO认证,助力企业在境外便利通关;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技术支持,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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