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优化纳税服 减轻税费负担
2020-02-09 15:12:58 龚键荣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为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我市及时出台九条措施支持企业共渡难关。那么在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我市税务部门推出了哪些举措?2月7日,宁德市税务局总经济师卢泽燕对相关“暖企”政策进行了解读。

  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税务部门为保障公众健康,避免交叉感染,积极研究并落实了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包括将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全市办税服务场所工作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模式等。

  卢泽燕解释,“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是指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办理涉税事项,目前我市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已实现全程网上办,“一趟不用跑”。

  “疫情发生后,大家都不便出门,可有些事项确实需要到线下办理,这可怎么办?”针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这一问题,卢泽燕表示因疫情防控无法上门缴纳税费而逾期缴纳的一次性税费,如二手房交易、车购税缴纳等,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确认不予加收其产生的滞纳金;如有特殊业务需到厅办理,可提前拨打办税服务厅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办理。

  减税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弱,更容易受到冲击。为此,我市税务部门在支持困难企业方面采取多方面措施,力图通过做好税收的“减法”,换来市场主体效益的“加法”。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