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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法院再出新举措 为执行上“保险”6名申请执行人领到14万元保险救助金
2019-11-28 15:59:53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詹佳伟  

“感谢法院,一直关心我,想不到还能领这么一笔救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陈某激动地说道。

  日前,周宁法院召开“执行+保险,引入市场力量化解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会上,周宁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宁支公司签订执行保险救助协议和执行悬赏保险协议,并向6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保险救助金14万元,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

  据了解,此次救助金的发放对象主要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生命权健康权等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其均因案件“执行不能”而得不到及时救济进而导致生活陷入困难。救助金的发放,不仅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使其得到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

  据周宁法院副院长吕增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引入公证机制,阳光监督执行;建立询价机制,加快财产变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方位攻克执行难题。2016年以来执行到位金额4.89亿元,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81.6万元、执行保险救助款14万元,妥善化解了40多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拘留51人,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件7人。

  “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是我院借助社会力量化解执行难的一项创新举措。”周宁法院院长巫东告诉记者,为弥补当前司法救助制度的不足,在实施现有救助机制基础上,2018年9月周宁法院推出执行救助保险。与传统的司法救助相比,执行救助保险具有救助对象更广泛、救助额度增值和提高救助准确度这三点优势,有效缓解了诉讼案件中“执行不能”的困难。

  闽东日报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彭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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