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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扰民怎么办?
2019-11-27 16:01:45 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本报讯(记者 张文奎) 连日来,中心城区凌晨燃放烟花爆竹扰民,一些市民反映遭遇投诉难的问题。遇到此种情况该如何办?记者采访了福建环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黄宇健。

  记者:目前中心城区烟花燃放问题有什么具体规定?


  律师:宁德市政府办于2018年1月22日出台了《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对宁德市禁止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宁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虽然该规定不是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但该规定是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的符合我市管理的地方性规定,依然具有规范性作用,市民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遵守。


  记者:遇到烟花爆竹扰民应该如何举报?


  律师:市民可以拨打110进行投诉,相关部门接诉后应该依法进行查处,根据《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爆竹的违法行为,属公安机关查处职责。


  记者:如果投诉无果后该怎么办?


  律师:公安机关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爆竹的行为的查处在取证上会存在一定困难,但市民投诉后仍应依法依规查处。若出现置之不理,则属不作为的行为,市民可以投诉执法机关。


  记者:我市目前虽有地方性规定,但依然无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对此您有何看法?


  律师: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长年以来积累的习俗,要一下子改变有点困难。但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目前来看有关部门宣传不够到位,市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规定了解不够。当然,这还需要社区、媒体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将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做深入广泛的宣传。同时,还要完善相关规定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必要时还可曝光相应的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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