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闽东新闻 >
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看病有报销
2019-06-28 11:36:52  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本报讯(记者 陈薇) 记者27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在4个试点县已开展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基础上,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将覆盖全市,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待遇又将大大提升。

  据悉,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各定点村卫生所普通门诊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单次封顶15元,年封顶50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单次封顶25元,年度封顶150元;在柘荣、屏南、周宁、寿宁四个试点地区县级医院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50%,单次封顶50元,年封顶200元(与乡镇卫生院合并计算)。

  7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县级医院普通门诊统筹将扩大到全市县级定点公立医院,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市县级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政策具体为:起付线方面,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起付线为20元;报销比例方面,扣除起付线后,对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50%进行报销;封顶线方面,普通门诊单次报销封顶50元,每人年封顶20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并计算。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