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键荣)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1月1日实施以来,改革红利充分释放,纳税人的“荷包”鼓了,获得感更强了。5月16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惠及全市304299人,新增减免税额1.65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惠及全市50942人,新增减免税额1162万元。 去年10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即“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并执行新的税率表。“起征点”上调确保广大纳税人在不同程度实现减税,执行新税率表则让中低收入者获益更大。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个税改革的又一亮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共6项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税务部门本着方便纳税人享受扣除和减税的原则,采取“纳税人申报就能扣除,预交环节就能享受,证明材料自行留存,税务机关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方式,使办税流程大大简化。 “个税新政的实施让企业员工受益明显,我们公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群体占比由此前的11%提高到现在的20%。”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执行官助理薛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