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周宁县检察院以詹某、汤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向周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从被抓获时拒不认罪,到起诉时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将释法说理融入案件始终,把修改后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向被告人释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詹某、汤某、缪某(另案处理)等人逐步纠集在一起,2年之内在周宁县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逞强斗狠,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社会影响恶劣。 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向两名被告人阐释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和已判决的恶势力团伙案例,分析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促使两名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并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两名被告人指定了值班律师,充分保障了两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5月13日上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两名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