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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3.51万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
2019-04-03 10:32:23  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汤文娟  

  本报讯(记者 陈薇)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相关会议获悉,我市在实现城市居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的基础上,2014年保障范围覆盖到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2018年进一步扩大到乡镇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2.98万套,配租配售率87.51%,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11054套,已配租11046套,全市3.51万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

  自2008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开展保障房公平分配,发放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积极探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6.17万套;已基本建成5.31万套。

  今年住建部门将强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督促并推进全市376套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抓紧启动项目前期,按时开工建设。督促加快在建的8566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善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加快保障房房源供应。

  积极推行公租房货币保障。参照省内福州和泉州已出台公租房补贴的政策规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条件,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定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引导保障对象到市场租房。同时,考虑新市民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此外,住建部门还将完善保障房管理机制。加强产权管理,明晰已投入使用的公租房产权关系,做好运营维护和资产核定、确权登记等工作,切实加强公租房资产日常使用管理。同时,加强分配后管理工作,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保障房退出机制,对于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措施清退出保障房,让住房真正困难的群众住上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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